近日,河南省衛健委官網印發了《河南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大型(大宗)醫用設備招標采購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自2024年4月19日起執行。
《辦法》要求,河南省內公立醫院大型(大宗)醫用設備招標采購嚴格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國產設備能夠滿足要求的,原則上應當采購國產產品。
具體來看,這一政策的應用范圍包括兩大類:
一是大型醫用設備采購,納入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內的大型醫療器械均包括在內。其中包括重離子質子放射治療系統、高端放射治療類設備[包括磁共振引導放射治療系統、X射線立體定向放射外科治療系統(含Cyberknife)和首次配置的單臺(套)價格在5,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大型醫療器械等甲類大型醫用設備,以及正電子發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統(英文簡稱PET/MR)、X線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儀(英文簡稱PET/CT)、腹腔內窺鏡手術系統、常規放射治療類設備(包括醫用直線加速器、螺旋斷層放射治療系統、伽瑪射線立體定向放射治療系統)和首次配置的單臺(套)價格在3,000~5,000萬元人民幣的大型醫療器械等乙類大型醫用設備。
二是大宗醫用設備采購,是指除大型醫用設備以外,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醫用設備。省、市、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照《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(現行)》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執行。
與此同時,《辦法》還明確提出支持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:
(一)鼓勵采用訂購方式支持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。產品尚待研究開發的,通過訂購方式實施。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優先采用競爭性方式確定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、高等學校或者企業進行研究開發,產品研發合格后按約定采購。
(二)鼓勵采用首購方式支持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。對境內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科技創新產品,在功能、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,政府采購應當購買;首次投放市場的,政府采購應當率先購買,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。
(三)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,經依法依規批準后,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。